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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监督工作巡礼之五】辉南县:基层监督“三个聚焦”
促发展、保民生、暖民心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1-03

  2023年,辉南县纪委监委深入落实通化市纪委监委“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年”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将保障县委中心工作、落实惠民政策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强化基层监督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高质量监督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镜头1:
  聚焦县委中心工作,统筹监督力量,推动村集体“册外地”规范化管理
  “咱们村集体'册外地'有多少亩?目前收回了多少亩?在清收工作中都存在哪些问题?”“有一些历史遗留的土地确权问题,比如自留地、磨犁地等不好处理,挺闹心。”这是辉南县纪委监委村集体“册外地”清收工作专项检查组下沉到辉南镇城关村开展监督检查时与村书记对话的场景。 
  
  辉南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找症结、抓源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册外地”规范化管理专项监督。启动“室组地”联合作战模式,围绕“册外地”公开审核、登记备案、收支管理三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统筹力量,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共同研究处理“册外地”清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册外地”的不同来源性质,分类制定实施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县共清收“册外地”28.5万亩,收缴租金2200余万元。通过对农村“册外地”规范化管理,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镜头2:
  聚焦惠民政策落实,强化专项治理,严肃惩处低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今年6月,辉南县纪委监委第三协作区在监督执纪中发现,西凤街道泰安社区一居民不符合低保条件却领取低保金。县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后,及时启动初核程序,经核实,该居民不符合低保条件,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民政部门依规取消了其低保资格,追缴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针对此案暴露出来的城乡低保管理不规范问题,县纪委监委依托“协作区”工作模式,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联合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排查纠正低保领域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共取消城乡低保对象396户,追缴违规领取的低保金9.8254万元,给予警告处分2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4人,以有力的监督举措护航“阳光”低保,维护群众利益。
  镜头3: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基层治理,推动民生实事落地生根
  
  辉南市场大厦改造前
  
  辉南市场大厦改造后
  “市场大厦个别摊位,老大味儿了,我们在这做生意实在受不了。”“有些过道脏乱差,我们买东西都得绕道走,太不方便了。”朝辉街道富强社区监督联络站工作员在日常走访时,多次收到商户、群众反映市场大厦营业环境差、垃圾气味重,严重影响商户经济效益和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联络站工作人员将此问题及时报县纪委监委,经沟通协调,由县财政投资的200多万元的市场大厦升级改造项目迅速启动,经合理规划和精心施工,升级改造后市场大厦摊位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完善、环境卫生整洁,商户和群众纷纷表示,现在到市场买东西环境很干净,心情也舒畅,感谢政府处处为百姓着想。
  下一步,辉南县纪委监委将立足职能职责,创新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方式,督促各“协作区”认真落实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黑土地”保护利用等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在监督的实效性、及时性上下功夫,使基层监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