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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进行时 | 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统筹联动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整治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4

  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通化市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线索排查、案件查办、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加强统筹谋划,强化协同协调,实现纪委监委与相关部门同向发力、相互助力、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内外同向发力全面摸排线索

  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全方位起底排查供销合作社系统问题线索,力求对供销合作社系统情况掌握底数更清楚、视角更全面、问题更聚焦。截至9月22日,共清理排查供销合作社系统违纪违法、作风、改革、系统治理等方面问题218个、线索115件。

  “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等问题线索承办部门联合起来,通过查看台账、调阅卷宗、向办案人了解情况等方式,对2010年以来供销合作社系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梳理线索数量、立案件数、发案领域和环节、处分人员和移送检察机关情况,对27件了结件逐一复审研判,对1件了结件‘激活’再查。”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

  市纪委监委组织人员,专题调研查访线索,利用半个月时间,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进行蹲点式、下沉式、全景式调研,通过查看会议记录、个别谈话、调阅干部档案、编制手册等方式,精准掌握供销合作社系统政治生态和监督对象状况,形成了《供销合作社系统政治生态分析》《供销合作社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分析》《供销合作社系统现状及深化综合改革的思考》3篇报告,收集意见建议17条、问题35个。

  图为第六监督检查室到供销社开展调研

  市纪委监委注重上下协同联动,推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按照统一部署,协调本级审计、财政部门组建6个督查组,同步开展审计监督查线索,对全市73家基层社和直属企业财务收支、资产处置、专项资金使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共查阅财务账簿、会议记录、协议合同、审计报告等资料1502份,与63人进行个别谈话,发现存疑问题线索16个。

  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市委开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题巡察,抽调市县两级巡察机构、纪检监察、信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专业人员和市直优秀年轻干部组成巡察组。运用“1+X”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向巡察组通报供销合作社系统整体情况,共同商定巡察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问题183个、问题线索16件。

  强化统筹协同提升整治实效

  “我们建立了协同协作机制,整合资源和力量,变‘分散作战’为‘协同作战’,推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52件,立案26人,留置4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通化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之初,市纪委监委着眼强化内部统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监委1名副书记(副主任)任组长,1名常委(委员)任副组长,并组建由8个部门和1个派驻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线索管理、案件指导等专项工作组,统一在领导小组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专班实行“日调度、周分析、月通报”制度,对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会商、解决,实现各项工作一体推进。

  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双推”目标,建立“双督办”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一方面,由综合协调组统筹,线索管理和案件指导组具体负责,有针对性地对县(市、区)开展多轮次督查督办,推进整治工作精准高效开展。另一方面,按照“谁交办谁督办”原则,对本级办理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对交给县(市、区)线索,由本级监督检查室督办;对涉及“一把手”线索,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集中推进线素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

  市纪委还强化协作联动,深化运用“1+1”“1+N”“1+X”工作机制和“4+2+Z”联动模式,在政治生态研判、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深化以案促改等方面,发挥监督检查室“主轴”作用,实现室、组、巡察机构贯通联动、无缝对接。探索建立“1+S+N”工作机制,由市纪委常委统筹分管室组,按照“统一领导、分片指导、资源整合、联合协作、权责统一”原则,划分工作协作区,聚焦阶段性任务,聚焦疑难复杂问题,整合使用协作区内人员力量,提升监督和办案质效。县(市、区)纪委监委拉长协作区链条,建立县、乡、村三级协作机制,通过协作区模式,共开展监督25次,发现问题22个。

  做好结合文章深化以案促改

  “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我们坚持查办案件和堵塞制度漏洞相结合,推动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合力做好供销合作社系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着力破解该系统发展和改革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助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体系。”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介绍。

  在供销合作社系统问题整改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指导,按照《通化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案件承办室在查办重大典型案件时同步制定以案促改方案,形成“一案三报告”,从办案人和被审查调查人两个不同角度剖析供销合作社系统病因,从而压实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市供销合作社梳理廉政风险点10个,完善制度机制26项,并通过约谈“一把手”实地督导、听取汇报等方式,做实以案促改。

  “我们针对案件普遍反映出的‘主责弱化、监管缺失、党建无力、意识淡薄等问题’,抓好‘五个一’,推动以案促改,即制定一个整改方案、建立一本整改台账、形成一张整改清单、通报一批典型案件、下发1份纪检监察建议。”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干部说。市供销合作社党组针对市纪委监委反馈的9个方面23个问题,已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市纪委监委还以省委“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指导市供销合作社深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共开展主题教育活动18场次,走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55个,协调集安、柳河、二道江3个县(市、区)设立监事会并配齐人员,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切实解决县级社“社企、社社”关系不理顺、社有资产监管职责不清、内部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吕红)

图为通化市供销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