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 护航安全生产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6-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通化市纪委监委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各地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专项监督,进一步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及时部署 跟进开展监督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眼形成监督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保持工作的恒心和耐力,保持监督的力度和频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4月19日,市纪委监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围绕全市安全生产12个重点领域,紧盯3个方面19个重点问题,坚持系统谋划,周密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五化”工作法,通过制定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方案、制发《工作提示单》《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督查清单》等方式,定期督促责任部门对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查,全面掌握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推进问题整治,确保有效化解隐患。
多措并举 督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这个小区没有消防手续、没有经过验收业户已经入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针对安全生产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及时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责任部门紧盯安全生产有关部署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拧紧责任链条,保障各项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通化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专项整治部署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融入日常监督,将专项整治督查检查与部门政治生态调研同步开展,通过查阅资料、调取数据、日常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围绕责任、作风、腐败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检查,截至目前,共发现5个方面28个问题,目前已整改6个。特别是5月13日,市纪委监委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于连才采取留置措施,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形成强有力震慑。
督促整改落实 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通过现场反馈、约谈提醒、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责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安排,积极主动作为,层层压实责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看待和履行职责使命。以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坚持务实整改、力求长效的原则,督促责任部门对现有制度运行进行重新梳理、规范、更新、完善制度机制。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排查制度机制117个,修改完善制度18个,新增制度17个,推动部门构建完善的制度防控体系,形成用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的制度约束。(范嘉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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