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建立健全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考评制度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1-22
为深入贯彻省纪委“1133”工作思路,落实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关于加强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决策部署要求,通化市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制定下发《通化市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建立健全机关纪检工作制度,推进市直机关基层监督试点工作,整合监督力量、激励担当作为。
1.打造考评“新范本”
《考评办法》坚持以党内有关制度规定为遵循,在深学细悟相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尝试总结考评工作内涵及规律,并立足机关纪检工作实际,力求机关纪检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尝试探索完善机关纪检工作体系,打造通化机关纪检工作“新亮点”。
2.用好考评“指挥棒”
《考评办法》立足机关纪检工作职能,聚力推进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树好干事“风向标”,实现“以考促干”“以考促用”,真正将考评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
3.把准考评“刻度尺”
考评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指标设置上以客观、务实、科学、可操作性为原则,将突出政治监督这一宏观职能具化、细化为日常监督工作小项予以考评,不仅聚焦关键、突出重点,更具可操作性,且在分值权重设置上,综合考虑了各指标内部的匹配性。
不断完善机关纪检工作制度,做好机关纪检考评工作是有效整合监督力量,鼓励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有效举措,更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全覆盖党内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下一步,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将在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确保“考”出实绩、“评”出成效,深化运用考评成果,促进全市机关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我市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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