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4日,市公安局以视频形式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局机关、派出及直属机构科级以上干部,市看守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婪跋扈终末路》,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通报了通化市看守所原民警姜辉违法案件情况,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2021年4月,姜辉因涉嫌严重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姜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2021年9月,柳河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姜辉有期徒刑十一年。观看警示教育片时,许多与姜辉熟悉的党员干部都表情凝重,既因其胆大妄为而感到震惊,也为其痛心疾首忏悔深受警醒。
会议强调,姜辉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教训深刻。全市公安机关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加大对公安机关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不断夯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营造公安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市公安民警要深刻汲取姜辉违法典型案例教训,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坚决守住拒腐防变底线。
“通化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分级分类警示教育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我们将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把惩治腐败的成果转化为预防教育的‘治本’成效。”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