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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经费管理员额人员公告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6-19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通化市经费管理员额人员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技术性和辅助性工作的经费管理员额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经费管理员额人员13名,其中廉洁教育馆讲解员职位1名、档案管理职位1名、司机职位3名、电话接线员职位3名、综合管理岗位5名。
  三、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获得全日制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机职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报考司机、信访举报电话接线员职位1和综合管理岗位的考生应为男性,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对性别不作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与省管的通化市领导干部、市管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干部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中的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关系;在省管的通化市领导干部、市管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干部中无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报考讲解员职位的,报考的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体貌端庄、气质好、形象佳,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
  (2)报考档案管理职位的,有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优先聘用;
  (3)报考司机职位的需具有C1以上驾驶证件,3年以上驾龄,能够熟练驾驶手动挡车辆,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4)信访举报电话接线员职位和综合管理岗位需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纹身、有吸毒史的。
  3.有酒驾、醉驾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本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清廉通化”微信公众号和通化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ccdijl-th.gov.cn/)作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官方网站对招聘公告同期发布。
  (二)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1)报名地点:通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通化市东昌区朝阳路1号,1号楼614室)。报考人员可自行打印《2024年通化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员额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表》(附件3),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或直接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3)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和《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表》。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和《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以上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报名表》和《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表》原件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5)如有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司机岗位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计算考生考试成绩时,按照考官打分的平均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报考司机职位的,先参加驾驶技能测试,再面试。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考生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再重新对成绩并列的两名考生进行面试。
  体检工作由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委组织部抽调干部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有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廉通化”微信公众号和通化市纪检监察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安排到相关部门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办公室、宣传部、信访室、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机关事务管理室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全市经费管理员额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要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435—3780718
  举报电话:0435—3780802
  通化市纪委廉政教育中心
  2024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