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东昌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30
9月17日至9月18日,八届区委第十轮巡察2个巡察组完成对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信访局、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政数局的进驻,并分别召开了巡察动员大会,开展常规巡察。
各巡察组组长在动员会上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重大意义;要突出“三个聚焦”(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精准发现问题;要明确巡察工作方式方法;要及时分类移交,推动整改和查处问题。
区委巡察办主任在动员会上强调,被巡察党组织一定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来,把这次巡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改进提升工作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重大契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全力配合各项工作,推动自身建设和各方面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按照区委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1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信访局、区文旅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政数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对东昌区人民法院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区委巡察组在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外设置“巡察组举报箱”。
邮信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街道丽园小区东昌区纪委办公楼,区委巡察办转第一(二)巡察组
(信访受理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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