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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东昌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21

  5月21日,八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2个巡察组完成对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检察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厕管理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进驻,并分别召开了巡察动员大会,开展常规巡察。

  各巡察组组长在动员会上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重大意义;要突出“三个聚焦”(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精准发现问题;要明确巡察工作方式方法;要及时分类移交,推动整改和查处问题。

  区委巡察办主任代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席会议,会上传达了区委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强调被巡察党组织一定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来,把这次巡察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改进提升工作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重大契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全力配合各项工作,推动自身建设和各方面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被巡察单位纷纷表示,将充分认清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区委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转化为今后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把这次巡察工作与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剖析问题成因,为接续谱写新时代东昌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

  区委巡察组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分别设立了信访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分别是:

  第一巡察组

  巡察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检察院

  举报电话:18543558502

  邮寄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街道丽园小区东昌区纪委办公楼,区委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

  (信访受理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7月16日)

  第二巡察组

  巡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厕管理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举报电话:18543558501

  邮寄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街道丽园小区东昌区纪委办公楼,区委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

  (信访受理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7月16日)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