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公开>东昌区>党纪政务处分

吉林省通化市环卫处车队副队长彭彦违纪违法被留党察看和撤职

来源:东昌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30

  彭彦,男,汉族,19641月出生,高中学历,吉林通化人,中共党员,现任通化市环卫处车队队长。1980年至1984年,农安县武警中队;1984年至1998年,通化市市政工程公司,1998年至今,任通化市环卫处车队副队长。 

  经查,崔勇(另案处理)伙同孙明生(另案处理)、彭彦在得知杨军平(另案处理)于当日8时许,在龙泉街,无证驾驶通化市环卫处无保险手续铲车轧死该单位临时工方广信后,为获得保险公司赔偿,调换一台有保险手续的车开到肇事现场,顶替肇事车辆,并指使该单位司机谢纪成(另案处理)顶替实际肇事人杨军平,骗取中国人民保险股份公司通化市分公司保险金额人民币31万元。2020731日,彭彦因犯保险诈骗罪被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彭彦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追究其违纪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彭彦留党察看一年党纪处分;给予彭彦撤职处分。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