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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政府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张启和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东昌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2

  张启和,男,汉族,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4月入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20年10月27日,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免去金厂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经查,张启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并伙同曲俐刚、王永江贪污公款,数额为46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单独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伙同曲俐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贿款物合计80万元;在征收过程中,故意逾越职权,擅自提高补偿标准,给国家造成损失270余万元,严重影响了国家的征收工作,且在组织调查其问题期间,与曲俐刚、王永江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其行为违反了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区委批准给予张启和开除党籍处分。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区委批准给予张启和开除处分。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