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区委成立两个常规巡察组,分别对区委党校、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审计局党组、区商务局党组、二道江乡党委、桃园街道党工委共6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区委党校:理论研究工作薄弱,教学科研能力不足;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领导核心作用不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整治“四风”不彻底,“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区直机关党工委: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2017-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以建议代替批评;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乏力。
区审计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肃、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
区商务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核心作用发挥薄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股级干部选拔程序不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对所属企业监管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二道江乡党委: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党组织建设领导力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桃园街道党工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思想阵地建设薄弱;股级干部任用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工作中仍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乏力。
巡察还发现一些疑似违纪问题线索,拟按程序移送区纪委、区监委。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的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表示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