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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二道江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1-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二道江区商务局原职员、区中心市场原经理董凤山违规报销问题。2013年7月至2018年9月,董凤山违规在区中心市场报销公务接待费9534元、差旅费7077元、电话补贴10066.56元,违规报销共计26677.56元。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区纪委给予董凤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二道江区中心市场经理王学柱违规报销问题。2017年5月至2020年7月,王学柱任区中心市场经理期间,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和差旅费7553元、电话补贴400元,违规报销共计7953元。2020年12月,区纪委给予王学柱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发力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松懈心理,做到不讲特殊,没有例外。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部位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及时防治,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决不放过,持续保持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
中共通化市二道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