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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遏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我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良好形象,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铁厂镇原副镇长谭德泳酒后驾驶问题。2020年10月5日,时任铁厂镇副镇长谭德泳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2022年5月,谭德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工程管理所职员于君鹏醉酒驾驶问题。2021年6月5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工程管理所职员于君鹏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2022年8月,于君鹏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鸭园镇四道江小学负责人边光哲醉酒驾驶问题。2020年6月14日,时任二道江区鸭园镇四道江小学负责人边光哲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交通事故,被交警查获,经检验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2021年12月,边光哲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3起酒驾醉驾违法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我要求不严、侥幸心理作祟,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极端危害性,从严从实约束自己,杜绝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抵制酒驾醉驾行为,要关注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状况,早发现、早提醒,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区纪委监委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从严查处、绝不放过,同时深挖酒驾醉驾案件背后隐藏的违规接受宴请和违规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不断释放“零容忍”的强烈信号,为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通化市二道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