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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化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27

  完善监督体系  提高治理效能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

  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所永吉同志在中共通化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6日 )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通化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高志国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提升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水平,服务振兴发展”的工作思路,忠诚履职尽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纪检监察工作向着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自觉性坚定性不断提升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每次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认真领会、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委班子以上率下,从严从实做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各方面工作,以具体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会,深刻把握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谋划思路,研究举措,推动工作。

  积极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在6个县(市、区)和7个市直部门探索成立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组织召开主体责任办公室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为市委全面推开主体责任办公室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精准有力履行政治监督职责。坚持用党的政治建设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和减税降费政策举措落实,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以监督推动政策落实,以纠正政治偏差确保整治效果,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四不一乱”专项整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通过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加强对脱贫攻坚、巡视巡察整改等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通过专项督导检查、专项巡察和人防系统自查自纠等方式,共发现问题线索33件,立案18件18人,组织处理8人,督促人防系统整改问题71个,追缴易地结建费8813万元。

  (二)坚守人民立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督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督导、暗访抽查,督促责任落实。开展扶贫领域线索集中排查,建立线索台账,加强跟踪督办,中央巡视组移交的10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7批42件55人。

  重拳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等要求,按照“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循线倒查线索,深挖案件背后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及失职失责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所有村(屯)和相关行业领域,深入挖掘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39件问题线索做到全程跟踪督办,办结率达到100%。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相关违纪违法案件235件232人,其中涉嫌涉黑涉恶腐败28人,涉嫌“保护伞”204人,移送检察机关11人。

  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聚焦民愤集中和问题相对集中的领域,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从严查处损害生态环境违规违纪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做到真追究严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2人,移送检察机关15人。

  (三)坚持一抓到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成果不断巩固拓展

  驰而不息强化作风监督。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批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上下联动、跟踪督办、查处问责、媒体曝光等方式,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查,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密切关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和“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表现,注重在监督方式上创新,综合运用交警、税务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做到一刻不松、半步不让。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7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人,其中县处级1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5批79件89人。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紧盯基层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重点整治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推进“三大攻坚战”等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问题,开展“四不一乱”专项整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1批45件65人。

  (四)稳步推进巡察和巡察整改,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牢牢把握巡察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对市直19个单位(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76个、问题线索49件。围绕服务全市中心大局,启动营商环境、人防系统等5个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48个、问题线索108件。制定出台《巡察工作重要事项报备制度》和《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办法》,规范巡察工作开展,共巡察村(社区)党组织35个。巩固深化市县巡察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联动专项巡察,统筹组织交叉巡察,巡察质效稳步提升。

  坚决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加强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专项监督,两次开展集中督查检查,推动应改尽改。强化巡察整改,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的实施办法》,规范整改程序,明晰整改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完成整改问题1407个。

  (五)坚决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开展政治生态调研,综合研判政治生态情况,做到立体、动态、准确“画像”。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严把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92批次483人。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制定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将“六必知”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廉政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为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廉情、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提供有力支撑。完善《通化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程》和12388电话举报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处置等工作流程。

  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方式和结构更加优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76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0.3%,实现以“惩治极少数”为基础,向“管住大多数”拓展,针对影响通化政治生态问题,有效运用第三、四种形态,严肃惩处,形成强有力震慑。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三项改革”,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关键。把“两个为主”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自觉接受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

  牢牢把握“三转”这个本质要求。针对纪委“三转”转出的软环境建设、绩效考评管理、行政执法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职能承接不够、工作运行不畅等问题,协调职能部门将任务转到位,监督其抓好工作落实,避免工作脱节、监督弱化。

  牢牢把握纪法关系这个基础。用好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这“两把尺子”,做到双施双守、同向发力。注重与司法机关衔接,建立与检察院、法院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以及线索核查结果反馈机制,主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就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着力在互涉案件管辖、没收违法所得、并案起诉等方面实现有效对接,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进入审理阶段,书面商请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严格按照刑事审判标准和要求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组建由刑事审判部门、公诉部门和有关法律专家组成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研判讨论,对监察委员会查办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牢牢把握职能设置这个重要保证。研究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三定规定和派驻(派出)机构改革方案,将执纪监督室更名为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地区、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的处置。分类推进派驻(派出)机构改革,积极指导县(市、区)监委做好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共派出监察办公室72个,配备专职干部143人、兼职干部117人。

  (七)一体推进“三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

  精准有力惩贪治腐。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掌握公权力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开展审查调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1507件,使用留置措施9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26人,移送检察机关126人,立案县处级案件64件,其中县处级党政“一把手”28人。全力做好指定管辖案件办理工作,先后查办了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74件。

  精准科学提升质量。修订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等7项制度规定,编制《案件查审规范要求》,制定审理报告、起诉意见书等10余种文书模板,修改完善《案件监督委员会案件审核工作规则(试行)》,推动各项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围绕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对县级纪委2018年度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对2018年以来县(市、区)科级干部了结件进行抽查,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情况通报和问题清单,督促对照整改。

  精准有效保证效果。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努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建设1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廉政警示教育展馆,拍摄警示教育片《覆鉴》,利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全市167个单位8000余人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少年廉校创建活动,推动崇廉尚廉氛围形成。

  (八)突出从严从实,纪检监察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党建统领凝聚合力。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党内生活若干准则》和《党支部工作条例》,按照党组织架构与内设机构有机融合原则,扎实做好机关党委换届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大力加强工会和群团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情景剧表演、演讲比赛、扶贫“微心愿”等活动,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建设,举办2期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对干部进行心理疏导、思想减压。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充分利用廉政讲坛和廉政微课堂,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为重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法律和调查取证能力的专业培训。实行上挂下派“双向”挂职锻炼,举办留置谈话论坛,采取业务研讨、案例讲析、现场模拟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干部业务能力。

  健全制度保证执行。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进一步完善线索流转、分级管理、过程监督等程序。着眼规范机关政务运行、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程序、保障办案安全等制定出台24项制度规定,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使管理制度真正成为加强自我约束的“硬杠杠”。

  严格管理转变作风。坚持把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作为重要内容,逐条对照检视,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制定下发《通化市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三年规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答五问、转作风”活动,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工作水平。下发《关于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等事项通知》,着力精简文件和会议。召开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进一步织密扎牢干部廉洁自律防线。立足刀尖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严防“灯下黑”,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还要看到,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规律认识不深刻、把握不到位,监督执纪对“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关注不够聚焦,日常监督有效性仍然不足,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不平衡不协调;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有待进一步规范、提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没有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聚力实施“红色雷霆”工程,深化“四不一乱”专项整治,在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确定的思路举措:明确“一个目标”,就是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实现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贯穿“一条主线”,就是推动新时代通化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三项重点”,就是做实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深化“三个统筹”,就是统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统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统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一)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切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强化政治引领。深刻认识政治里面有党性、有立场、有方法、有规矩,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职能职责、正在做的事情,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全面准确学,做到真信笃行、知行合一。主动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中。

  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官本位思想严重、应付思想和短期行为突出等问题,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基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职、担当作为,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使命,使“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见诸行动。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聚焦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措施和各方面责任的落实,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保障服务大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重要批示精神,着眼推动解决影响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的突出矛盾问题、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开展监督调研,提出务实管用措施,督促抓好落实,确保党中央关于东北振兴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在通化落地生根。聚焦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集中整治服务民营企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利的腐败问题,对主动配合调查工作的涉案民营企业及经营管理者,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开展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政策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吃拿卡要、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管理、投资入股获取高额利息、利用职权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民间信贷行为,净化融资环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治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突出问题。把保障如期实现脱贫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通过监督调研、约谈、巡察、精准问责等方式,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提出建议、加强督促,推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既当好脱贫攻坚“指挥员”、“战斗员”,又当好管党治党“施工队长”。注重查漏补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回头看”,在解决老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查找新问题,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久治不愈问题、问题背后的问题。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的和我市脱贫攻坚万户大排查及再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整改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化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围绕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转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回头看”期间交办、省线索中心转交、市扫黑办交办、已立案审查调查但尚未结案的五个方面问题线索和案件线索,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异地办理等措施,集中核查,跟踪督办,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坚持实事求是,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一般性违纪违法、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做到精准处置、精准打击。开展行业乱象整治“挖伞”行动,紧盯突出问题,深挖背后的“保护伞”,防止黑恶势力“打而又生”。坚持边打边治边建,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深入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发挥县乡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聚焦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按照省纪委关于探索开展民生监督和基层治理试点工作要求,着力整治教育医疗、食药安全、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中的突出问题,查处背后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问题,坚持无“微”不“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突出问题、跟进长效机制,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事。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确保监督体系协同高效

  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主动为同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促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执行落实,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实行重要问题、重要线索径报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抓住“管人”和“管业务”两个关键,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

  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三为主”,落实“五个协同”,健全配套措施,完善定期报告全面工作、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制度,同步推进县(市、区)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形神兼备”,提升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严格落实派驻机构考核办法,促进派驻机构更好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部署,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做好法规制度配套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围绕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理念思路、工作内容和制度机制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开展创新成果交流,推动监督质量提升。

  (四)担好监督专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把监督挺在前面、严在日常。深化日常监督理念方式创新,开展政治生态调研,深入联系地区、单位和部门,与监督对象特别是班子成员面对面、一对一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决策科学和执行坚决的制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进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粗放监督向精准监督、关门监督向开门监督转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回访督查、约谈提醒等方式,建立发送前沟通、发送后跟踪、逾期回复约谈机制,落实动态监督制度,以“柔”的方式,达到“刚”的效果,使纪检监察建议成为“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良方。

  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既要严格依据纪法、事实两个定量,又要充分考虑被调查人的态度这个关键变量,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界限、宽严尺度和社会影响,用纪法“两把尺子”衡量,避免处理结果尺度不一、畸轻畸重。坚持明确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坚持分类处置,精准运用每一种形态,审慎稳妥做好“四种形态”相互转化工作,让担当实干者受到保护,让悔错改错者看到出路,让执迷不悟者受到严惩,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建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1+1”工作机制,让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贯通协同、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要坚守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规决策等问题。

  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近年来问责情况进行盘点梳理,对问责工作的原则、方法和策略进行细化规范化,有效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更好地发挥激励、督促作用,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加快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要求,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建设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信访举报分析研判,发挥权力运行“观察哨”作用。

  (五)坚持破立并举,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要求,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细节、抓具体,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转入机关食堂、私人会馆、私人别墅违规吃喝,以及党员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和收送字画、工艺品、文物“雅贿”等问题,以日常监督强化警钟长鸣,防止反弹回潮,以专项监督挖掘深层次问题,巩固深化成果。加强与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做好检查、督导等工作,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监管有机衔接,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坚持整治突出问题和堵塞漏洞并重,推动相关部门研究有关制度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促进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用好监督举报平台,建立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快速反应机制,对反映“四风”问题举报优先办理、迅速核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推动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查摆问题从下往上看、解决问题从上往下抓,深化治理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拍脑袋决策、搞“一言堂”,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整治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知重负重、担当作为;坚决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责任甩锅”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领导干部把对党中央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精力放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

  (六)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巡察监督质量

  深化政治巡察。突出“四个落实”监督重点,深入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突出问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巡察净化政治生态、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作用。加强统筹谋划,高质量、有节奏推进七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督查指导,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监督相互协同,稳步实现对基层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和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级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机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突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把巡察成果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系统梳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七)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施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要突出重点,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聚焦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严惩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严查金融领域存在的违规操作、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准确把握失误错误和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干部容错纠错、失实举报澄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要求,为在推进改革创新过程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创造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为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临机决断、紧急避险,在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过程中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在化解矛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勇于破除障碍等情形中受到错告、误告或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为担当者撑腰,为清白者正名,为干事者减压,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严把案件质量关。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坚持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坚持全程管控、防范为先,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案件质量责任制,全力打造“铁案工程”。

  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拓展运用案件分析成果,通过改版廉政教育展、督促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拍摄专题片等措施,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和家风建设。

  (八)强化自身建设,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注重在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双促进双融合。加大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宣传力度,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注重在人员配置上实现优势互补。完善干部思想建设、培养选拔、教育监督、激励关爱等工作机制,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渠道,采取选调、遴选、推荐等多种方式,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各方面人才,对干部进行合理调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干部潜能充分释放。

  注重在业务培训中提高素质能力。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加强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推进留置谈话指挥人才库、骨干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建设,持续发挥廉政讲坛、廉政微课堂作用,强化纪法业务培训。紧扣工作实践,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化规律性认识,强化实战练兵,夯实应知应会基础,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注重在制度建设上健全内控机制。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改进作风,不断增强“主动转”的自觉。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对工作流程的细化、再造、管理,着力规范人员借调、办案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深入研析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特点规律和岗位风险点,分类施策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斗争、砥砺前行,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推进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