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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四不一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部署,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提振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通化县环保局局长、党委书记臧旺军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1月,通化县大安石灰石总厂新建立式石灰窑项目,通化县环保局在督查工作中未发现该企业未配套安装粉尘污染治理设施问题。臧旺军作为通化县环保局局长、党委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臧旺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柳河县自然资源局三源浦镇中心所所员王景林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4月至10月期间,满某某在红石镇和平村非法开采泥炭土3000余立方米,王景林未按照规定进行动态巡查工作,导致未及时发现满某某的非法开采行为。王景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履行日常职责中敷衍塞责、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重点工作的推进,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委政府形象,必须严厉追责问责。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狠抓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精气神。要敢于、善于用好问责利器,对不愿作为、不愿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该提醒的及时约谈提醒,该调整的及时调整轮岗,该问责的严肃追责问责,以实际行动鼓励和保护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干事者,着力解决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目前,我市正处于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的攻坚时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提高各项本领。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清醒地看到我市与先进发达地区的差距,倍加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发展环境和良好势头,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与组织、巡察、审计、督查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五弊”顽疾等“不收敛、不收手、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要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有力震慑,释放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在全市形成善作为、敢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实现我市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