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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5-2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深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完美收官。现将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通化县果松镇南岔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丁志校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2012年,丁志校任南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以村民高某某名义伪造农村危房改造分户档案,致使村民高某某获取国家危房补助款1.5万元。还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丁志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2.辉南县楼街乡新农办副主任黄继顺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楼街乡长兴村实施危房改造工程中,时任楼街乡新农办副主任黄继顺,履职不利,致使国家危房改造资金3.5万元被骗取。还因其他违纪问题,黄继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2起案例,有的履职不利、失职失责,有的用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序进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路上的“拦路虎”、“绊脚石”,必须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要求。
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责任清单,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专业优势,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抓住重点、盯紧关键,加大对各领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纠正发现问题。要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快处,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对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