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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25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确保廉洁过节,现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服务中心司机段连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1月1日,市直机关车辆服务中心段连生,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到饭店就餐。该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段连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集安市黎明街道党工委委员、书记王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4年12月至2018年9月,王辉使用面积为23.66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5.66平方米。王辉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3.辉南县朝阳镇政府统计站科员李聃宇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5日,李聃宇在已向该镇纪委报备了其女儿李某某升学事宜,且签订了不违规操办升学宴承诺书的情况下,仍然顶风违纪,在该县样子哨镇其父亲家中违规操办其女儿升学宴,并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通知,违规收受朝阳镇政府统计站4名公职人员礼金,共计1666元。李聃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退回违规收取礼金 

  4.柳河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兼局长吕永生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5月至2018年7月,吕永生使用面积为23.07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5.07平方米。吕永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通化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刚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钟刚使用面积为25.27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13.27平方米。钟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东昌区团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金壮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8年5月21日,金壮担任东昌区团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期间,在未经请示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工会资金对本单位表彰的3人进行奖励。且该中心工会自2015年1月申请成立至今未单独设立账户,工会收支也未在单位账目内单列科目,以上款项记入该单位医疗卫生支出科目中。金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退回违规发放奖励。 

  7.二道江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王栋违规核销补贴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王栋分管区林业局财务期间,超标准为区林业局选派到菇园村第一书记刘某发放生活补贴5950元。王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刘某退回违规发放补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中央和省委市委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上述问题大部分发生在2018年,是顶风违纪的典型,全体党员干部务必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加强修身修养,发挥好头雁效应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纠正四风工作,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占有。 

责任编辑: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