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深入推进破坏营商环境、加重基层负担、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通化市工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调研员田桂利借公务出差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田桂利带领下属到重庆、福州、成都参加培训学习,不按规定全程参加培训,到九寨沟、武夷山、鼓浪屿、嘉兴南湖、乐山大佛、峨眉山等景区游玩,事后将旅游期间的交通费、补助费在单位核销,其本人核销6440元。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田桂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核销费用已退赔。
2.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刘希国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司机于珺名、粘成志、徐志刚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刘希国作为办公室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致使公车私用。2022年1月,刘希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通化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司机王德宁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五一”假期,王德宁多次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事。2022年1月,王德宁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4.集安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中心副主任李延国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9月,李延国在中秋节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2022年4月,李延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通化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四级调研员张旭成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6年,张旭成在担任通化县人社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4.1万元。2022年1月,张旭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通化市公安局二道江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四级警长张大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7月至10月,张大陆违规收受吴某某所赠礼品、提货券及人民币1万元。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张大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警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6起案例中,涉及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这些案例中的党员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耳边风,高压之下仍不收敛不收手,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有的节日期间公然在单位收受礼品。同时,也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和隐蔽性,作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演变规律和危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自觉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勇于自我革命,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保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的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重要工作安排,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着力整治打折扣搞变通、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年”各项工作。要提高敏锐性和鉴别力,精准发现、靶向纠治物流快递送礼、虚列开支套取钱款、“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风腐同查、纪法同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纠树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发扬“严新细实”工作作风,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过程中担当作为,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